《稅務櫥窗》個人賣飾金七萬元以下免稅
(2007/05/22 09:00:00 時報資訊) 
 
王信人/台北報導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所得稅法第四條條文修正案,個人 賣出飾金在七萬元以下,免徵所得稅。提案的國民黨立法委員林德福 指出,現行規定,個人在銀樓業賣出舊金飾時,要填寫「個人一時貿 易資料申請表」,作為銀樓的進貨憑證;個人一時貿易資料申請表第 三聯提供出售人作為年終申報綜合所得稅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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