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屋一次賣 同樣享土增稅優惠


時報資訊 更新日期: 2007/06/04 09:40 記者:【李國煌/台北報導】



銀行理專指出,不少房地產大戶,一次(賣)出八戶、十戶房子,契約日期統統填寫同一天,同時,在同一天送稅捐機關報稅,(一次)交的(一批)房子,土地增值稅統統可以按優惠稅率繳稅


由於是同一天報稅,完全符合(一次)的規定。一位稅務規畫人員說,往往原本該繳納二千萬、三千萬的土地增值稅,透過整批處理、一次報稅之後,整批房產出售的土地增值稅,統統只要繳一○%,可能變成只要繳納五百萬、八百萬。


在實際交易中,也有房產大戶採用分次出售、一次申報的方式節稅。永慶房屋契約部經理陳俊宏說,曾有一位客戶,有三戶房子要賣,但是,不容易一次賣出,因此,在第一戶房子賣出以後,請買方先配合,暫時不報稅、房子暫不過戶。


這位三房大戶,只收對方三成的價金,房子先給買方使用,等到三個月以後,第二戶房子也賣出了,這位賣方同時找到一位朋友,把第三戶房子過戶給這位朋友。


陳俊宏說,這三戶房子、買賣契約日期定在同一天、一次送交稅捐機關報稅,三戶的土地增值稅統統以一○%的優惠稅率計稅。


銀行理專也指出,曾經有財富管理大戶,(一次)移轉十幾戶房子出去,契約日定在同一天、報稅日同一天,把一生(一次)的土地增值稅優惠稅功能,發揮到淋漓盡致。


至於一般老百姓,往往在一生當中能買二戶、三戶房子就偷笑了,在使用土地增值稅優惠稅率時,大多在第一次換房子,賣掉首次購買的房子時,就已使用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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