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買到凶宅 可多問鄰居、管區
記者劉志原、王瑞德、林毅璋特稿
俗稱的凶宅在房屋買賣市場中,是指「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或「曾發生凶殺案或自殺致死案」的房屋,買賣合約或「成屋買賣契約書範本」之「建物現況說明書」中多半會提及這一項,要注意的是,除非另有約定將合約範圍擴及全大樓或社區,否則,是不是凶宅,範圍僅及於買賣交易的該間房屋。
可上兇宅網查相關訊息
要避免買到凶宅或避免與凶宅為鄰,目前有網友成立「台灣兇宅網」提供相關資訊。「台灣兇宅網」對外不收取任何費用,民眾可透過意見交流詢問特定地址是否為凶宅,但也有人張冠李戴誤貼凶宅資訊,造成無辜的當事人困擾。「台灣兇宅網」除在網站上提醒網友張貼相關訊息時,須負擔民、刑事責任外,更會將錯誤訊息刪除,一旦有人因此提出訴訟,會將貼文者相關資料交給警方偵辦。
但即使透過「台灣兇宅網」仍無法全面掌握凶宅,要避開凶宅,還要多「問」,如向管區派出所、鄰居、里長、社區管委會或是其他房屋仲介商等查探詢問,此外上google網查詢,也常會有意外發現。
現為消基會房屋委員,也曾任地政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的林旺根表示,除了賣方須誠實告知外,房仲業者或是有兼做仲介的代書,都應盡到調查的義務。
台灣房屋副總謝萬雄說,只要發生時間不要太久遠,或是不要在偏僻的地區,通常當地的房仲業者會知道區內的凶宅有哪些。
若不幸買到凶宅,買賣時有訂定排除凶宅條款,買方即可要求解約或是酌減價金,但如果雙方沒有訂約,買方恐得自認倒楣。
值得注意的是,若有人從屋內跳樓而死在屋外,這算不算是凶宅?目前司法實務上並無一致見解。
價格是行情的6至8折
至於凶宅的行情?不動產專家表示,凶宅的價格通常是區域行情價的六至八折,甚至更低,因此市場上有人喜歡購置凶宅來做非自住的使用。
房仲業者則指出,很少人接凶宅來賣,反而是許多人隱瞞凶宅的事實,想將房屋出售或出租,但卻也因此傳出不少糾紛而鬧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