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決定要開始找尋世上的天堂,找尋我自己的伊甸園,要為這件事全力以赴。
對我來說,這樣做還比較有道理,勝過其他人要我相信的信念、要害怕上帝地過活、要等到死後才能上天堂。
所以,我切斷我跟傳統學校、宗教和政治的關係。
現在,我上教堂是為了要投票。我不會因為哪個宗教派別而上教堂,而是為了聆聽我所尊敬的牧師講道,而且我必須認為此人以身作則地傳道。
我投票時也用同樣的標準,我不會依據黨派投票,不會只投給共和黨候選人或民主黨候選人,而是投給我深信以身作則、言出必行的候選人。
我也不再遵從窮爸爸的這項建議:「回學校拿碩、博士學位,然後在政府機關或大企業找一份工作。」
我反而去拜訪富爸爸,讓他知道我想追隨他的腳步成為一位投資房地產的企業家。
在我心裡,富爸爸的做法給我更多的自由,而不是成為大企業或政府的員工而備受束縛;
也讓我更可能找到並界定自己的伊甸園和自己在世上的天堂。
二十一歲時,在從海軍陸戰隊退役前,我明白我必須弄清楚對我來說,世上的天堂究竟為何物,我的伊甸園可能是什麼模樣。
這時候,我擺脫傳統機構的傳統殿堂,開始對外尋找新答案。
在界定我自己對伊甸園和天堂的定義時,我明白我必須創造自己的信念並堅守自己的信念,因為這樣的信念才適合我。
在創造自己的信念時,我想加入的第一項要素就是「金錢是良善的」這個想法。
我已經厭倦「愛錢是罪惡之根源」這種說法。
到紐約求學,我接觸到賺錢風氣和金錢遊戲。
在金錢遊戲和世界各大都市中,讓我精神振奮,紐約市就是我的聖地。
當我跟信教的朋友說,我在紐約市找到上帝時,他們大都不予置信,認為我墮落了而為我祈禱。
對我那些信教的友人來說,紐約市是罪惡的中心,是現代的索多瑪(Sodom)與蛾摩拉(Gomorrah,被神毀滅的罪惡之城)。
我也把地球上的天堂這個想法,應用在我的工作上。
我知道我想要成為環遊世界的企業家,我想打造出跟我的精神事業相符的事業。
最重要的是,我要確信我的工作確實能發揮影響力,讓這個世界變成一個更適合人們居住之處。
當我準備好從海軍陸戰隊退伍時,我想要拿回我的力量,也就是我認為被傳統學校、教堂和企業摧毀的力量。
我不想繼續升學,那樣做只是讓我再次覺得自己很笨。
我不想上教堂被人告知我是罪人、人死後才能上天堂這類的話。
我不想成為企業的員工,由企業掌控我的薪水多寡、跟哪些人共事、由誰管理我、以及是否獲得升遷。
我想重新奪回我的力量,讓我的人生依照我的意思去走,讓我找到人間天堂。
在主日學裡,我得知諾亞經歷了四十個晝夜的暴風雨。
摩西在沙漠裡流浪了四十年,最後才尋找到應許之地。
一九七四年時,我希望自己能在四十天內找到人間天堂,不過我也願意為此浪跡天涯四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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