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清算更生 將增階梯式還款
更新日期:2009/11/28 03:00
王立德/台北報導
工商時報【王立德/台北報導】
為降低債務清算更生人毀諾率,銀行公會初步彙整出銀行共識,將提供債務清算更生人「階梯式還款」方式,給債務清算更生人在現行「利率一條鞭式」的模式外,更多選擇。
具體而言,若債務人僅需1~2年的還款寬限期,就可透過前置協商機制,選擇「前低後高」階梯式還款。
銀行主管表示,只要能透過更多元的還款彈性,降低毀諾率,就是銀行的成功。
據悉,雙卡風暴時啟動的債務協商平台,已於2007年吹熄燈號,當時有申請債協紀錄的國人,若之後財務狀況仍未好轉,去年4月11日實施債務清償條例後,僅能選擇「一條鞭式」還款方式,如透過180期零利率方式還款等,不能加入債務清償條例實施後的「更生清算」模式,差別在於,無法用「打折方式」償還本金。
但與會銀行表示,公會舉行會議時銀行已有共識「能持續還款就好」,將於明年開放有債協紀錄國人,比照更生清算人模式還款,此決議將送金管會審核後實施。
銀行主管舉例說,如此一來,債務人可透過與銀行前置協商,以前兩年0利率,之後3~5年約3%利率「前低後高」方式,提前還清欠積銀行的債務。
對銀行來說,也可有效改善財務結構,降低未來潛在的呆帳準備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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