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厝自住 省息節稅攏ㄟ通


中時 更新日期:2011/08/17 05:30 記者馬婉珍/台北報導


工商時報【記者馬婉珍/台北報導】


房市經過奢侈稅洗禮,短期進出買賣的投資客減少,自住買盤轉旺,升息趨勢下,首購族可善用政府優惠房貸,利率較優惠;


換屋族可善用重購退稅省荷包。


太平洋房屋表示,市場購屋主力成型,分別落在首購、換屋及中長期置產族群,今年在民國百年結婚熱潮帶動下,首購族的買屋需求比往年大幅增加,首購族可善用優貸,換屋族則別忘重購退稅來享受節稅效益。


太平洋房屋建議,首購族可善用政府的優惠房貸,享優惠利率,每月平均支付24,955~35,754元,可購入總價625~900萬元的房產,適合家庭月收入7.6~10.7萬元的族群,若有能力購買900萬元房產,首購族可選擇北市市郊如文山區、萬華區、新北市如中永和、三重、蘆洲等地區。


下半年政府優惠房貸開放申請,包括「協助民眾實現居住正義多元安居措施」,整合內政部的「青年安心成家方案」、「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及財政部的「青年安心成家方案」,民眾可合併使用,合計最高可貸到720萬元,貸款年限最高可達30年,貸款額度不超過鑑價金額的8成。


至於換屋族,如果在賣屋兩年內買房子,而且重購房價高於出售房價並符合自用住宅條件,即可享「重購自用住宅扣抵」。


中信房屋指出,兩年內買、賣自用住宅的換屋客,應善用「重購自用住宅」節稅;中信房屋行銷企劃部副理江龍名表示,去年換屋的消費者,除了土地增值稅享有重購退稅,若購買房屋價值大於出售房屋所得,可依稅額中扣抵或退還。


只要是買進或賣出的兩間房屋,皆符合「自用住宅」的條件,購入價格高於出售價格,兩間房屋產權登記的時間在兩年以內(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均可),且兩間房屋登記名義人是同一人,就以可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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