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權利,你用好了嗎?



2009/04/08 00:43




 












 



學者林藝,一直是以敢言著稱,近日其提及了8項關於性權利的觀點:


性平等權、性教育權、性表達權、性保護權、性健康權、性拒絕權、性隱私權、性緩壓權。


他表示,即使是沒有婚姻生活的青年人,也應重視並享有這8項權利。


 


其認為性權利不僅是婚內夫妻性生活的權利,


更涉及到生理、心理和社會生活中的諸多方面。


但在不同的成長階段,和不同的生活環境下,


人們有著不同的性權利。


 


案例一:我可以對性說不嗎?


 


懵懵懂懂中,在讀大三的愛菁談戀愛了,隨著與男友越來越熟悉,


約會時,男友的手開始不安分起來,進而向愛菁提出性要求。


 


從小母親給愛菁的性教育就是:


蘋果不熟時,別吃,不然那種苦澀或會影響今後一輩子的甘甜。


加之,愛菁覺得自己心理層面上,還沒有準備好走入那一步。


 


由此,愛菁多次拒絕了男友進一步的要求,僅限於親吻及愛撫,


但沮喪的男友為此經常與之生悶氣。


愛菁有點迷惑:到底是要聽媽媽的,還是男友的?


 


專家解讀


 


對於自己不喜歡的事,當然有拒絕的權利!


作為一個成年人,對性完全可以表達出自己的


你可以拒絕引誘、脅迫,拒絕任何給你的身心帶來不適的行為。


甚至你可以拒絕與不合適不喜歡的人同處一室,拒絕與之進一步交往,


拒絕他(她)邀你喝咖啡泡吧的企圖,乃至拒絕與之觀賞A片。


不爽,以致影響心情,你就有權拒絕。這,是你的權利。


 


 


案例二:感覺不對,直說無妨


 


每回過性生活,時間、地點、方式,


基本是由丈夫說了算,他想做就做,


想留著體力熬夜看足球直播或玩網絡遊戲,就不管不顧地歇菜


有時,明明是一些很怪異的性行為,礙於維護丈夫的自尊,


Mimi卻不敢言述,這讓她很難受,


但實在找不出說得出口的理由來,與丈夫就此進行溝通。


 


專家解讀


 


男女平等,也包含著性平等,


包括性行為、性角色的平等,乃至性表達的平等。


作為女性,你有權利穿性感的衣服,


有權利展示自己傲人的線條與優雅的形態。


遇到自己愛慕的人,女性同樣有表達愛意的權利,


我喜歡你,我愛你不是男人的專利。


 


性愛中,女人也有權表達出性感受,


不管是好還是不好的,不適合不愉悅的性行為,


男女都應及時表達出自己的觀點。


 


 


案例三:不戴套不洗澡,就不做愛?


 


阿雪的丈夫,是個生性懶散,且生活自理能力很差的獨生子,


他能幾天不洗澡,不刷牙就上床就寢。


阿雪有時忍無可忍,於是向丈夫提出:


若你不刷牙,別吻我;若你不洗澡,別上床抱著我;


若你嫌戴安全套麻煩,請別想做愛時纏著我。


 


專家解讀


 


諸多婦女得婦科病,就源自性伴侶自身的不衛生,


將病菌帶入了脆弱的女性的身體內。


甚至有些男性,嫌戴安全套麻煩或不舒服,


做愛時往往採用失敗率很高的體外排精方式,


造成女性意外懷孕的身心傷害。


講究衛生,健康性愛,這無可厚非。


 


性健康權,是女性日常所忽視的,這個方面,


甚至影響了不少女性一生的性福與健康。


 


 


案例四:我可以手淫嗎?


 


單身的孤寂,工作沉重的壓力,使得莉莉喜歡上手淫,


她甚至在洗澡時借助著花灑,都能展開性幻想。


過後,卻又帶著深深的墮落感與罪惡感。


但手淫帶來的短時間的身心放鬆,卻又使得她欲罷不能。


 


專家解讀


 


每個人都有借助著各種手段,


在不妨礙別人,不干擾別人,不侵害他人權益的情況下,


找尋壓力釋放方式,比如手淫。


 


作為一名成年人,長期的性壓抑,積聚的性能量,


需要及時釋放及宣洩,這是確保身心健康的途徑。


只要你覺得快樂,又不違背倫理及公德,


完全可以按自己可接受的方式,


找尋屬於自己的生命質量與歡樂。


 


女性行使好自己的性權利,大膽說


性福和健康才能把握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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