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會怎麼做? 電子報:新企業法則把創新當要務













Google會怎麼做? 







新企業法則把創新當要務


別只看見搖錢樹

有時候,成功讓人盲目,看不到即將到來的失敗;而害怕失敗,則讓人原地踏步,永遠不會成功。

1990年代中期,當我還是《電視週刊》的電視節目評論員時,《電視週刊》是全美發行量最高的雜誌,但發行數字在緩緩下降,而這家公司則出現了死亡的第一個徵兆:不願面對問題。

當時《電視週刊》發行量已從每星期的1,700萬份掉到1,500萬份,後來我任職時又掉到1,300萬份(好吧,也許是我寫得太差的關係)。

 

《電視週刊》沒法跟上電視頻道的急速增加,上百個頻道先後出現,這些頻道的節目實在無法塞進雜誌的小小版面裡。

編輯試著加大雜誌開本、增加彩色內容,但讀者並不領情,只想看雜誌上的電視節目表而已。

《電視週刊》還有另一個問題:讀者群很老,而且愈來愈老。

 

我記得,由於讀者問卷調查回覆愈來愈少,低於以往的數量,公司於是進行追蹤,想了解為什麼讀者不願意填寫問卷。

 

研究結果發現:大部分讀者沒回覆的原因是他們已過世。

在此同時,同業競爭卻有增無減。

 

節目表開始出現在電視和網路,逼得《電視週刊》只好跨足電視和網路。

 

對讀者來說,報紙上的節目表感覺像是免費的。

 

《電視週刊》內部也曾討論過,將週刊內容提供報社使用(若以Google思維來看,這是對的,可擴展《電視週刊》的品牌),但雜誌社卻擔心這樣做會吃掉雜誌的核心產品。

 

使用任何用來保護產品被吃掉的策略,都應該戒慎小心,因為這代表有隻怪獸就等在門邊,等著把你當午餐吃掉。

時間匆匆過了十二年,我也已離開《電視週刊》很久了。

2005年《電視週刊》改版為一般雜誌的開本,彩色印刷,同時取消將近140種各地不同的版本。

 

雜誌售價提高,發行量減少,向廣告商保證的發行量只有320萬份,和從前的1,700萬份相比,真是不可同日而語。

 

此時,我和《電視週刊》的前主管碰面,她也早已離職。

 

我說,《電視週刊》終於做了十二年前就該做的事:推出對的產品、降低成本、面對真實的發行數字。

 

為什麼之前不這麼做呢?我淡淡的問道。這位前主管回答:「原因你是知道的,因為那時候《電視週刊》是搖錢樹。」

滾滾而來的現金會遮蔽你的雙眼,讓你不敢正視改變策略的必要,不敢做痛苦的決定,也不敢創新。

 

請把《電視週刊》的命運當成一種警告:別只看見搖錢樹,卻沒看到後面廣大的森林。

多少企業和產業明明知道警報已經出現,卻拒絕仔細看?

音樂產業就是最好的範例,現在音樂產業在數位世界中一蹶不振。

 

底特律的汽車產業觀望太久才開始做電動車和小車,但為時已晚。

 

許多零售連鎖店雖然開了網路商店,卻停滯不前,沒有像亞馬遜一樣與顧客建立新關係。

 

開放網路(open network)的興起讓電信業者腹背受敵,網路經營者甚至租用他們的線路來降價競爭。

 

廣告代理商雖然不斷試著要讓產業重生,卻總是對大眾媒體情有獨鍾,即使網路比大眾媒體更有效率,也更能切中對的族群。

新聞媒體大老以為可以躲掉改變,因為他們自以為手中握著新聞的聖火。

 

但當報業巨人偉達新聞社(Knight Ridder,譯注:美國第二大報業集團,擁有32家報社)被小小的麥克萊契集團(McClatchy)吞下,新聞媒體才開始覺醒,而麥克萊契就像報業所有上市公司一樣,市值消失數十億美元。

 

現在新聞產業已想要改變,但就和《電視週刊》一樣時不我與。

 

 

他們失去新世代的顧客;他們命在旦夕,只因為他們一直試圖挽回過去。保護手段對走向未來而言,絕對不是個好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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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案開發ㄚ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