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保險買保險!善用保費豁免附約 符合條件保費一概免繳
更新日期:2009/09/18 15:28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對多數消費者而言,買保險主要功能在求一份保障,但是如果要保人因為疾病或意外造成不幸,導致保費繳不出來,進而造成保單失效,被保險人的保障也將被迫停止,面對這種狀況該怎麼辦?
壽險業者建議,在購買保險時,可考慮加買保費豁免附約,當因為疾病或意外達到保費豁免的條件時,即可享有免繳保費權利,且保單保障仍然存在。
隨著癌症罹患率攀升,加上意外故事難預防,許多人雖然買了保險,卻忽略萬一罹患重病或是意外故事導致重殘而無法工作,即使可獲得一筆保險理賠金,但因長期無收入來源,繳不起保費之下,保險也將因此中斷。
不僅如此,現代社會許多父母自己保險買得不多,反而為寶貝子女買了不少保單,不過 一旦發生致命疾病或意外災變,父母親不幸罹難或全殘,在無收入支應保費之下,不僅自己的保險將因此中斷,連當初為子女購買的保單,也因無法繼續繳交保費造成失效,反而喪失保險真義。
因此,若想要讓自己及子女的保險更有保障,保費豁免附約就是最好的規劃工具。國際紐約人壽行銷長黃振國表示,消費者在購買保險時,可以考慮加買「保險中的保險-保費豁免附約」,當因為疾病或意外達到保費豁免的條件時,即可享有免繳保費權利,且保單保障仍然存在。
以國際紐約人壽投資型商品專屬附約「一年定期豁免保險費健康保險附約」為例,父母若因不幸發生身故、全殘及第二級至第六級殘廢時,豁免目標保險費,有效地維持契約的保障同時繼續累積保單的帳戶價值,使子女仍然享有原先的保險保障。
此外,黃振國也指出,單親家庭於目前台灣社會中非常普遍,因此,呼籲風險集中的單親媽媽或單親爸爸,別忘了在為子女規劃保險時,加買豁免保費附約,才不致因為沒錢繳保費,而打斷了對子女保障的安排。
最後黃振國建議,為讓保險有更完整保障,消費者在投保時更應選擇附加保費豁免附約,如果沒有豁免保費功能,應作更縝密的規劃,讓自己或被保險人有更安全的保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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