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電玩納入分級 12月開始實施
更新日期:2009/11/11 10:23
蘇郁文
【台灣醒報記者蘇郁文報導】修訂過後的電腦軟體分級辦法即將於12月1日實施,新版的遊戲分級制,將把電視遊樂器及掌上型遊樂器的軟體納入規範,負責執行的台北市電腦公會表示,開始執行之後,未來半年是緩衝期,對不合格的業者只進行勸說,而且電視遊樂器遊戲進貨管道眾多,要防止家中小孩玩到不合適的遊戲,最好還是靠家長多把關。
根據兒童少年福利法規定,出版品、電腦軟體及電腦網路需實行分級制,依照這項辦法訂定的電腦軟體分級辦法,循著普通級、保護級、輔導級以及限制級等四級進行分類。
隨著遊戲所呈現的電腦圖像越來越進步,一些強調寫實的血腥遊戲,看起來更加真實,美、日、歐、韓等遊戲產業大國,都已經建立了遊戲分級的制度,以確保未成熟的青少年不會接觸到刺激太強的遊戲,台灣也從善如流,採用在電視、電影等領域實施已久的四級分級制,來規範遊戲內容
目前台灣的電玩廠商大都已經自行貼上分級標籤,但是台灣電視遊樂器的遊戲軟體進口管道眾多,除了代理商進口之外,還會有小賣店或個人自行進口販賣,北市電腦公會將派人訪查,並對不合格的店家勸導,但比較偏遠的地區仍可能有疏漏。
如果家長對家中孩子所玩的遊戲有疑慮,而遊戲又沒有貼上國內的分級標章,家長可以查看遊戲封面,都會印有該國的分級標章,然後上網查詢與台灣相對應的年齡限制。
網址為http://gameservice.org.tw/GSGI/world_situation.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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