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建物登記簿謄本 即日起可跨所申請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7/13 04:11


〔記者陳文正/桃園報導〕桃園縣政府地政處把民國65年到84年間採人工登記的土地、建物登記簿謄本全部掃描建檔,目前完成所有作業,即日起開放申請,申請時間從過去的4小時縮短為2到3分鐘,還可跨所申請。


雖然民國84年起桃園縣各地政事務所在登記地籍資料時,陸續都改成電腦化,但之前的土地及建物登記簿謄本等資料仍採人工登記,民眾如果要申請84年之前的土地及建物登記資料,地戶政事務所員工就要到倉庫中找出當年以人工登記的地籍資料,再影印,每一件至少要花4個小時。


地政處說,各地政事務所多年前開始把民國65年後以人工登載的土地、建物登記簿等資料,掃描建檔,目前已全部建檔完成,即日起開放民眾申請,地政事務所員工只要到電腦資料庫蒐尋,短短2到3分鐘就可找到資料,並列印出來給提出申請的民眾,讓民眾等待時間從4小時縮短為2到3分鐘。


同時,民眾過去只能到建物、土地所在的地政事務所申請,現在由於資料已電腦化建檔,民眾到全縣各個地政事務所,都可跨所申請這項資料,地政處說,預估每年至少1萬人次可因此受惠,不但可節省時間,又可節省舟車勞頓的辛苦及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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