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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全站分類:財經政論
2009/04/09 04:09
土地重劃區內公共設施用地、工程費用、重劃費用與貸款利息,應由參加重劃的土地所有權人按其受益比例共同負擔,並且由土地所有權人以重劃區內未建築土地折價抵付,此種重劃區內土地所有權人折價抵付公共設施用地、工程費用、重劃費用及貸款利息的土地,稱為抵費地。
狹義的抵費地,是指用來抵付工程費用、重劃費用與貸款利息的土地。 (資料苗栗縣政府地政處提供,記者張勳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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