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MBA電子報:《觀念話題》設定目標,小心陷阱 (Web Only) 《觀念話題》設定目標,小心陷阱 (Web Only) |
EMBA雜誌編輯部/文
福特汽車公司曾經為自己設定一個目標:在一九七○年之前,公司一定要推出重量輕於二千英磅、售價低於二千美元的汽車。為了達到這個目標,福特忽略了安全測試,準時推出Pinto車款,結果因為該車款的油箱設計不良,最後造成五十三人死亡。
這是哈佛商學院教授貝瑟曼(Max Bazerman)等人所舉的例子,用來說明他們的研究發現,不管是對企業還是個人,設定目標不見得總是好的。
貝瑟曼日前在接受哈佛商學院實用知識網路週刊(HBS Working Knowledge)專訪時表示,很多人自然而然會為每一年,甚至每一季設定目標,然而他與其他人合作的研究發現,設定目標的好處被過分誇大,壞處則被忽略,很多時候,設定目標帶來的壞處比好處還多。
設定目標的優點很多,包括容易執行、容易測量、容易記錄比較成果等。
然而,可能的缺點也不少,包括焦點的範圍縮小、冒風險的意願提高、不道德的行為增加等。
以「焦點的範圍縮小」為例,注意力過度放在一個地方,容易忽略了公司成功營運所需要的其他部份。
主管在設定目標之前,應該先思考情況是否適合,目標設定下去會對員工產生激勵效果,還是反而讓他們產生不道德的行為。
如果員工沒有達到目標會遭到懲罰,他們可能會不擇手段,例如假造財務資料,以達到營收目標,甚至不覺得手段有問題,只要能夠達到目標。
貝瑟曼解釋,適合設定目標的情況是,大家明確知道要什麼樣的行為、員工不會因此冒太大的風險,而且領導人做出示範和監督。
如果主管設定一個目標,很明確地是要讓員工增加某些知識或能力,那麼設定目標沒有問題;但是如果主管希望員工互相幫助,或者行為符合道德,那麼設定目標時就要更加謹慎(因為太抽象,不容易衡量)。
越來越多的研究顯示,設定學習或熟練某件事情為目標,比單純設定績效結果為目標,對員工的績效和動力都有更正面的影響。也就是鼓勵他們去「做」,而不是鼓勵他們去「做到」,不管他們是如何做到的。
貝瑟曼最後指出,來自員工內心的動力,比設定目標的效果更強。創造一個員工會想要努力工作、會想要幫助公司的環境,讓他們從需要做的事情本身獲得報酬,結果會比設定目標更理想。
文章來源:EMBA網站(2009年4月)
本文網址:http://www.emba.com.tw/ShowArticleCon.asp?artid=7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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