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管理辦法修正 卡債風暴後最大修改
更新日期:2009/12/31 21:56
(中央社記者程韻璇台北31日電)金管會今天預告修正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包括規範預借現金成數、發卡行應提供長期使用循環信用持卡人利息調整方案,這是卡債風暴後最大的修改,持卡人權益將大幅改善。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預告修正「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棟樑表示,從卡債發生以後,這次算是近年來最大的修訂,共修正了40條,增訂了15條,刪除1條。
長期使用循環信用的持卡人,發卡機構未來應提供相關還款或利息調整方案,例如轉換為小額信貸等,目前使用循環信用的約130萬人,全體銀行提供循環信用方案平均利率約13.75%。
林棟樑表示,等草案通過後,會再發布函令,定義所謂「長期使用」時間多長。
管理辦法也新增信用卡預借現金成數,應按主管機關規定辦理,以淡化信用卡作為融資工具的色彩,而強化它作為支付工具的本質。
林棟樑表示,草案通過後,銀行局將再發布函令規範預借現金額度。
另外,信用卡分期付款未來不得超過兩年六個月,民眾不會不知不覺過度擴張信用。
發卡機構核發新卡時提供的權益和優惠,除了不可歸責於發卡機構的原因外,未來在特定期間內未經持卡人同意不得變更。
發卡機構也應強化對持卡人資訊揭露的管理,例如在申請書內告知對持卡人權益有影響的事項,並應該強化每月帳單明細資料的揭露,例如各項費用、循環信用本金、利息等;若持卡人只繳最低應繳金額,也應揭露繳清全部款項的時間和總金額。9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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