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宅稅率1.2% 擬採一人一屋


作者: 記者陳懷瑜╱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1年10月12日 下午3:39


工商時報【記者陳懷瑜╱台北報導】


房屋稅檢討方案即將出爐,北市稅捐處指出,建議未來房屋稅限縮最低稅率的適用對象,每人名下只限1住宅適用1.2%稅率,且房屋坪數要在50坪以內,與目前未限制戶數將有很大不同,除此之外,房屋評定現值也將大幅調高。


財政部委託北市稅捐處研擬房屋稅檢討方案,該方案預計12月15日對外公布。


根據房屋稅法,房屋稅額的計算方式,是房屋的評定現值乘以稅率,房屋依使用的不同,分為區分為自用住家用、營業用、非住家也非營業使用等4種。


所謂住家用即是居住者為所有權者與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戶籍設置於此屋中,都可申請為自用住宅,適用稅率為1.2%,並沒有住宅數量上的限制。營業使用則是房屋做為店鋪、公司使用稅率為3%,至於非住家也非營業使用,適用對象包括私人醫院、診所、自由職業事務所、及人民團體設籍所在地,稅率2%。


稅捐處表示,目前雖然稅法所訂定住宅稅率是1.2~2%,但各縣市實際只以1.2%核課住宅,即便房屋是出租住宅,也同樣適用最低1.2%稅率,對真正住宅使用者反而不公平,基於租稅公平原則,未來核課範圍將跨縣市,因此建議未來改為1人1屋適用最低稅率,超過1屋以上,有房屋出租給他人者,適用稅率將彈性調高。


稅捐處表示,未來須進行個人持有房屋數的全國總歸戶,但這部分的稽徵難度較高,執行上有難度。


有關房屋標準單價內容,現行每坪定價在2萬元以下,這是30年前的建材價格,現在一般房屋多數建材成本在8~9萬元,而別墅與豪宅的建材成本更高,將建議有關標準單價內容,未來必須區分為一般房屋與高價房屋,以作為房屋評定現值的計算基礎。在房屋標準單價普遍提高之下,估計屋齡10年以內的房屋,房屋稅額負擔將加重。


房屋評定現值的標準單價如果提高,且部份適用稅率也調高,納稅人可能會有雙重調高稅款的結果,因此,檢討措施應採取一步到位,或者逐年調整,還需討論,相關建議內容都須等到年底前,才能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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