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BA電子報:小改變,大影響

















管理佳言 











「你越將你想要綻放光芒的慾望壓抑下來,你越會在對方的眼中綻放更多光芒。」

-摘自EMBA第284期「世界上最重要的人」
 





EMBA編輯筆記 









小改變,大影響


EMBA雜誌總編輯方素惠/文

如果要形容很多高階主管此刻的心情,大概用「衝!衝!衝!」最恰當。

連續近兩年的市場低迷,使得很多公司無法施展,計畫也暫緩。

 

這個時刻紛紛重新起跑。

 

此外,心理上,兩年來的壓抑,也讓人此刻有一種釋放能量、蓄勢待發的心情。

這個時候,最適合將這樣的動能導到哪裡去呢?事業模式創新可能是方向之一。

長期以來,以價格、產品為主體的競爭模式,在很多產業已經進入死胡同。不斷添加的功能,不斷降低的價格,並沒有辦法讓營收更提高,顧客更滿意。

相反地,蘋果電腦的iPod、Zara服飾的快速時尚,則是以事業模式創新,為公司開闢出路的好例子。

 

想一想,我們現在採用的事業模式中,顧客必須做出哪些妥協或讓步?

 

如果我們今天才進入這個市場,我們會如何利用目前事業模式的弱點(第284期第二八頁)?

事業模式的創新,會牽動企業裡很多環節的改變,而這些改變往往和行為的改變有關。本期介紹的「轉變」(Switch)一書,提出很好的做法。

 

作者強調,不論是什麼改變,如果要從整體結構、由上而下進行大規模的改變,往往曠日費時。

 

比較有效的方式是,不聚焦在問題或困難上,而是從答案、光明面入手。

舉例來說,很多人在申報費用或繳交報表時常遲交,令人抓狂。

 

為了扭轉這種現象,公司財務部同仁可以採用的方式是,先調查光明面:那些準時交的六成員工,有什麼不同做法,讓其他同仁參考這些做法。

 

也許他們平日就有記錄費用的方法,不用到月底,才清理堆積如山的帳單。

另外,不是只從理性訴求,而是訴諸情感。

 

例如,讓同仁看到,遲交報表,對於處理同仁帶來什麼困擾;

 

改變環境,簡化報帳的程序;

 

告知同仁,六成的同仁都已經繳交,產生群眾的壓力。

 

看來好像不是什麼大道理,但這些做法非常實際而管用(第284期第一○八頁)。

去年,在專訪高階主管教練、本刊專欄作者葛史密斯時,他提到正在撰寫一本新書:「正面能量」(Mojo)。

 

果然,今年二月,書才剛出版,立刻登上華爾街日報等各大暢銷書排行榜。

 

葛史密斯指出,不論在生活或工作中,要提高正面能量,我們應該先找出,對我們來說最重要的事情是什麼,並訂下準則。

 

用這個準則引導自己做一些重要決定,然後我們會發現,有一些門會關上,但有一些門會因而打開。

他的話,可以提醒我們在往前衝時,不忘記一些長期的東西,找到生命錨定的力量(第284期第一二○頁)。

來源:EMBA雜誌第284期(2010年4月出版)
本文網址:
http://www.emba.com.tw/ShowArticleCon.asp?artid=7764





贏家思維 







終結行銷與銷售之間的戰爭


EMBA雜誌編輯部�孆�

在很多公司,行銷與銷售部門向來水火不容。

 

去這段不景氣時期,行銷與銷售部門之間的分歧更趨嚴重了,行銷陣營似乎是輸家。

「公司裁掉的行銷人員比銷售人員還要多。在美國,丟工作的不只是資淺行銷人員,連行銷長的平均任期都只有十六個月左右。」

 

銷售管理大師雷克漢(Neil Rackham)最近在接受歐洲工商管理學院智庫網(INSEAD Knowledge)專訪時表示。

雷克漢認為,這兩陣營的分化是怪異現象,因為事實上,它們是任何一家公司創造營收的主力,應該非常密切合作才對。

 

為探究這種分化現象,雷克漢跟行銷大師科特勒(Philip Kotler)共同進行一項研究,結果發現,銷售與行銷部門之間的分歧對立大概可分為兩類:經濟與文化。

雷克漢表示,文化上的分歧原因在於,銷售人員和行銷人員是「完全不同的兩種動物」。

 

行銷人員通常擁有企管碩士學位,從正規教育中學得行銷工具與方法;銷售人員多半憑經驗與直覺做事,擅長和個別顧客往來,不擅長資料與分析。經濟方面的對立則是,雙方陣營競爭相同的預算,這往往導致雙方的不和擴大。

但是,雷克漢相信,銷售與行銷部門協力合作,才能為公司創造更多生意。

 

 

研究中,他們注意到一項重要發展,可能是行銷與銷售陣營轉趨合作的契機:銷售漸漸區分為兩種非常不同的型態,第一種型態是交易型銷售,賣的是標準產品,顧客自行選擇,他們不需要(甚至不想要)銷售員。

 

這類銷售中,公司用以推動生意的工具,主要是行銷、出色的廣告、資料庫等等,這些都是行銷部門在做的事。

第二種類型是顧問型銷售,牽涉到很大成分的客製化。

 

行銷部門的角色是提供工具,以幫助銷售人員創造最大的顧客價值。

 

若是行銷與銷售人員了解這兩種類型的差別,以及兩個部門可以作出的貢獻,行銷部門就不會總是屈居下風了。

雷克漢以奇異公司(General Electric)為例,該公司對銷售與行銷部門同等重視,由兩個部門共同合作挑選出公司將追求的生意機會。雷克漢認為這種合作方式將愈來愈重要,因為今天,最重要的銷售技巧是,學習如何挑選最有希望、最具獲利性的顧客或市場,決定要追求哪些生意機會,並聚焦在這些機會上。

雷克漢也建議公司仿效聯邦快遞(FedEx)和可口可樂公司,設立「營收長」(Chief Revenue Officer)這個新角色,拿掉銷售與行銷的傳統標籤,結束兩陣營之間的長期敵對,從創造營收的角度,來思考需要結合哪些能力。

此外,雷克漢特別指出,很多創業家常常不是優秀的銷售員。

 

創業家常克制不住自己,想向顧客述說故事,然而關於銷售,一個真理是:最佳銷售技巧並不是大談你的產品和你打算提供什麼,而是了解與並滿足顧客的需要。

事實上,過去數十年的研究已經顯示,在業務拜訪中,顧客說話的時間愈多,談成生意的可能性愈高。

 

克漢指出,成功的銷售員有一項共通點:

 

他們在銷售過程的很後面階段,才談到他們的解決方案和他們能夠提供什麼。那些較不成功的銷售員,總是迫不及待地,甚至開門見山地談他們的產品、服務、解決方案。

因此,雷克漢認為,銷售的工作通常最好還是留給別人做。

 

最成功的銷售員,全都是最善於傾聽者。

 

創業家並不一定不善於傾聽,但他們對於自己的創作或自家公司的產品的熱情,往往導致他們在銷售過程中把產品當成主角,疏忽傾聽。

 

最成功的銷售,應該是在銷售過程中把顧客當成主角。

話雖如此,創業家仍然可以在銷售工作中扮演重要角色。

 

雷克漢說:「銷售內容或過程愈複雜,愈需要有資深人員在場代表公司,說明或決定公司可以提供什麼。」

▎延伸閱讀
雷克漢去年曾接受本刊專訪,請見二七五期四二頁

來源:EMBA雜誌第284期(2010年4月出版)
本文網址:
http://www.emba.com.tw/ShowArticleCon.asp?artid=7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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