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偶無子外配 將放寬工作限制


中時 更新日期:2011/05/21 02:49 游婉琪/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游婉琪/台北報導】


總統馬英九競選政見高喊放寬外籍配偶工作權,新移民姐妹們昨天前往勞委會,抗議政府對新移民的工作保障如同虛設,讓喪偶、無子等弱勢外配連最基本的工作權都喪失。


勞委會則表示,兩周內將修法放寬限制,讓「居留許可等同工作許可」,預估約有兩千名外籍配偶適用。


來自印尼的外配阿美在丈夫過世之後,強忍著悲痛學習一技之長謀生。


好不容易找到工作,工廠要替阿美加勞健保時,卻被勞保局擋下來。


原因在於阿美雖然合法取得居留證,卻因為沒有小孩做為「依親」,讓她能夠居留台灣,卻不能合法工作。


台灣新移民勞動權益促進會理事長王娟萍說,《入出國及移民法》在九十六年增訂「家暴條款」,讓持有保護令及丈夫不幸死亡的外籍配偶仍可合法居留台灣。


但勞委會卻對現行《就業服務法》限縮解釋,讓不幸遭逢喪偶及婚姻破裂的新移民,一旦沒有子女,就只能淪落打黑工命運。


勞委會職訓局外國人聘僱管理組組長傅慧芝說,《就業服務法》過去已放寬喪偶但有子女的外籍配偶,可自行申請「無限期、無類別」的開放式工作證。


兩周內勞委會將預告修正《就服法》施行細則,未來無論有無子女,只要持移民署核可居留證的外配,便能比照工作證效力,不需額外提出申請。


由於目前移民署居留證只發給家暴離婚、喪偶及有子女的失婚外配,單純因感情不和離婚的外籍配偶,只要沒有生兒育女,依法只能遣送回國。


婦女新知基金會資深研究員曾昭媛質疑,難道沒有生小孩的外籍配偶就沒有利用價值?


如果政府對新移民這麼不信任,是否連受暴外配是「真的被打還是假的被打」也要調查?


陳情現場新移民姐妹手持破傘演出行動劇,諷刺馬政府對外籍配偶的工作權益保障有如一把破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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