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法拍房子,法院的移轉証明何時下來?



依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五六  關於第九十七條、第九十八條部分:
   (一) 不動產經拍定或交債權人承受並已繳足價金後,應於五日內按拍定人或承受人之名義發給權利移轉證書。優先承買者亦同。




實務上,由於每位書記官案量多寡及個人工作勤隋,加上特殊狀況的發生,如書記官寄發地址有錯,或者寄到拍定人住所時,拍定人不在,就會退到警局派出所,期限內無人來領,又會退回法院收發,再轉到書記官手上。




所以依我們實務經驗,繳款十日內未收到,就要聯繫書記官,問何時寄出,核對寄發地址有無錯誤,是不是文件還逗留在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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