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法拍屋一定要付搬遷費嗎?



 


其實買法拍屋付搬遷費是以前投資客留下的惡習,以前法拍屋因為資訊不完整再加上法院對於法拍屋的產權及點交都沒有很明確的做法,導致法拍屋幾乎都是投資客的天下,一般民眾是不敢去碰的,因此往往都能以低於市價非常多的價位購得法拍屋,買進價低利息高的情況下,時間就是金錢,付一筆搬遷費要求盡快交屋,是皆大歡喜的事.


現在標購法拍屋縱使有點交法拍屋,法院點交流程長達四個月之久,碰上特殊狀況,交屋拖到半年以上也時有所聞;得標人繳交所有投標款項,取得法院核發產權證書,被白住這麼久的時間,照理對方要支付每月房租,但實務上是不可能收到租金的.


所以只要對方願比法院點交時間提早交屋,得標人支付一筆相當租金水準的搬遷費,蠻合情合理的.貼補搬遷費,讓對方和諧提早交屋,得標人除省了利息負擔外,也可免於房子被破壞的風險,其實是很值得的.


當然大部份的債務人剛開始要求的費用都超出行情,這就需要雙方不斷協調溝通,大家各讓一步,才不會走上雙輸局面;如能請有經驗的第三者出面協助談判,則會有事半功倍之效!


很多被拍賣的屋主,一時財務困難,或者也是受連累的被害人(替人擔保背書);房子被賤賣,真的很可憐,得標人貼補一筆費用,幫助對方,換取和諧早日交屋,也是在幫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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