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民宿建蔽率 放寬至20%


【工商時報/于國欽】

內政部通過「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修正案,將農業區的休閒農業設施(餐廳、民宿)建蔽率由10%放寬至20%,以協助觀光休閒農業的發展,這一施行細則可望於7月底公告實施。

內政部官員昨日表示,都市計畫區裡的農業區建築,除非特別在施行細則裡明訂,否則建蔽率一率為10%,此次為配合民間的需求及政府發展休閒觀光農業的政策,因此對休閒農業設施(餐廳、民宿)的建蔽率予以放寬至20%。

內政部官員指出,其實在「非都市計畫地區」的農業區休閒農業設施可建築面積的比率,要比現行「都市計畫區」裡的農業區寬鬆,此次修法的另一個目的是藉此讓兩者獲得相同的待遇。

內政部官員說,農業區的建物有三類,除了休閒農業設施外、還有農舍、農業產銷班的必要設施,本次修法雖放寬休閒農業設施建蔽率至20%,但是併計原來的農舍、農業產銷班設施總建蔽率仍維持原定的60%上限,所以維持這個上限,目的仍在維持農業區的生態免於過度開發。

這項「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在獲內政部通過後,將於近日內報行政院核定,估計本月底或下月初即可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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