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停車場租稅優惠 取消


自由 更新日期:2011/06/09 04:21


不溯及既往


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奢侈稅上路後,政府打房再鎖定「假停車、真養地」的財團。


財政部昨宣布,即日起取消臨時停車場地價稅優惠,原本適用一%優惠稅率,恢復按一般用地課徵地價稅,累進稅率最高可至五.五%;


但已核准適用優惠稅率的停車場,仍可繼續適用至停車場核准設置年限屆滿前,不溯及既往。


財政部賦稅署官員指出,財團利用停車場養地,大部分位於北高兩市,導致台北市一年損失稅收七億多元,高雄市一年損失稅收一億多元,取消臨時停車場地價稅優惠後,每年八億多元的稅收損失,將可慢慢收回。


賦稅署官員強調,限縮停車場地價稅優惠,僅限有養地嫌疑的空地停車場,一般大樓附設的停車場或停車塔等,不會受影響。


官員說明,地價稅採累進稅率,一般用地基本稅率為一%,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最高可課徵五.五%,是停車場優惠稅率的五.五倍,取消臨時停車場租稅優惠後,將可提高財團利用停車場養地的稅負成本,進而降低財團養地的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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