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介費 改4%~6%累退計收--------房仲服務費新規定

房仲服務費依法規定,不得超過成交價的6%,但內政部新版修正草案規定,將改採「逐級累退計收」方式,2000萬以下的房子,收取上限6%,2000萬~6000萬的房子,服務費最多5%,不過,民眾認為不公平,房仲費應該全面都降。

房仲帶看屋,不管是豪宅還是老舊公寓,成交後,能向買賣雙方,分別抽取4%和2%的服務費,不過內政部研擬修法,把目前仲介收取服務費,不得超過成交價的6%,改採階梯式算法,房價越高,啪數越低。

根據內政部預告修正的草案規定,逐級累退記收方式,

2000萬以下的房子,服務費不得超過6%,

2000萬~6000萬的房子,不得超過 5%,

6000萬以上的豪宅,不得超過4%

,算一算,2000萬的房子,服務費要100萬,1900萬的房子,服務費竟然要114萬,難怪民眾痛批,新規定不公平。

想讓收費標準合理化,最新版的房仲收費標準,最快6月初就能上路,但修法內容有漏洞,政府的美意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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