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世紀的「免費」展現威力的先聲之一,在二十世紀起改造作用的媒體—無線廣播—問世之初就發出。
今天,我們知道,踏進一個市場,最具破壞力的方式,是搞垮現有商業模式的經濟面—免費供應現有業者賴以獲利的產品。
這一來,全世界會爭先恐後到你門前,到時再賣給他們別的東西。
行動電話的免費長途通話服務,毀掉固網長途電話業務,或者免費分類廣告毀掉報業,都是很好的實例。
七十年前,錄音音樂曾經掀起一場類似的戰爭。
1930年代末,無線廣播以流行娛樂的格式現身,卻也將支付樂手的老方式搞得一團糟。
Encyclopedia.com的American Decades敘述這個兩難,「那時大部分電台的音樂廣播,都是即時實況播出,樂手和作曲人按表演場次計酬。
但對音樂家與作曲家來說,以單場表演的方式計酬似乎不公平,因為一場表演有數百萬聽眾收聽。
要是那數百萬聽眾擠進音樂廳,樂手的收入應該高得多。
廣播業者辯稱,根據聽眾多寡來支付授權費並不可行,因為確切數字沒有人知道。」
但是人氣最旺樂手近乎全部網羅在旗下的美國作曲家、作家與出版商協會(ASCAP)立下規定:堅持以廣播電台總廣告收入的3%到5%作為版稅,交換播放音樂的權利。
更糟的是,它揚言1940年合約到期後要提高費率。
就在廣播業者和ASCAP談判之際,廣播電台開始設法掌控自己的命運,完全取消現場演出。
當時錄音技術不斷改善,愈來愈多電台開始播放唱片,而這是由音樂節目主持人(disk jockey)引進的。
唱片公司的因應措施是,所賣唱片蓋上「不授權給電台廣播」戳印,但1940年最高法院認定:廣播電台可以播放任何購進的唱片。
所以ASCAP說服平克勞斯貝(BingCrosby)等知名會員,乾脆停止製作新唱片。
廣播業者面對可播放的音樂數量減少,以及版稅要求高得嚇人的情勢,便以組織本身的版稅機構廣播音樂公司(Broadcast Music Incorporated;BMI)來還擊。
根據American Decades記載,新興的BMI很快就吸引區域性樂手相繼加入,例如強烈節奏藍調和鄉村與西部音樂樂手。
這些人一向遭到紐約的ASCAP冷落,名氣不夠響亮。
他們比較想要的是曝光機會,不是金錢收入,所以同意讓廣播電台免費播送他們的音樂。
於是,向廣播電台收費,交換播放音樂的權利,這個商業模式宣告瓦解。
相反的,電台被視為樂手的主要行銷通路。
他們改從銷售唱片和音樂會門票得到收入。
雖然1950年代和1960年代,ASCAP三番兩次提訟,控告這樣的做法,卻不曾取回向廣播電台收取高版稅的權利。
供人免費收聽的廣播電台,加上象徵性的藝人版稅,創造了音樂節目主持人當家的時代,進而產生單曲排行榜前40名(Top 40)的現象。
今天,這些版稅的計算,是根據一套公式,包括時間、廣度和電台的類型,但金額低到能讓廣播電台繁榮滋長。
所以,結果出乎意料。「免費」不但沒像ASCAP所擔心的那樣損害音樂事業,反而幫助音樂產業壯大和賺取利潤。
免費的普通音樂版本(品質較差、供應性難以掌握)竟然成了付費優良版本的美妙行銷工具,樂手的收入也從表演轉移到唱片版稅。
現在,「免費」再次給我們機會回到從前,因為免費音樂成了與日俱增的音樂會業務的行銷工具。
唯一不變的是,唱片公司還是反對這麼做,而這是預料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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