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重劃後 首次移轉土增稅可減徵40%


【聯合新聞網】

  財政部表示,土地不論係由政府依都市計畫法辦理重劃或自辦市地重劃,在重劃完成後第一次移轉,計算土地漲價總數額時應先扣除重劃費用,再按計算後的土地增值稅額減徵40%。

  財政部說,如果持有土地期間已超過20年,雖然中間經過重劃,仍可享受長期減徵優惠;土地重劃後贈與配偶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俟移轉第三人時,亦可適用土地增值稅減徵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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