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捷運3車站周邊都計案 通過


自由 更新日期:2009/12/05 04:09


〔記者陳文正/桃園報導〕桃園縣都委會昨天通過桃園機場捷運線3個車站周邊約150公頃農地變更成住、商區案,將採區段徵收模式,希望在民國102年捷運通車時就能開發,變成捷運小城市。


昨天通過的變更案包括:蘆竹鄉南山路山鼻橋南側的A10站(山鼻站)附近約39公頃、中壢市青埔到中壢40米道路下興南附近的A20站(興南站)附近約56公頃、中壢市中豐路及環北路交岔路口的A21站(環北站)附近約58公頃等周邊土地。


這也是縣都委會首度通過捷運車站周邊土地開發案。


桃園縣政府城鄉處指出,這些土地的取得將採區段徵收方式,而原地主能取回的抵價地比率則還要再評估。


由於高鐵局所規劃的桃園機場捷運沿線車站,只徵收車站用地,但這些車站附近土地幾乎都是農業區,如果沒有對車站附近土地事先做規劃,未來乘客可能從捷運一下車就要面對稻田,也可能因車站附近規劃不足而形成交通問題,甚至違建叢生。


因此縣府城鄉處規劃變更車站附近土地為商業及住宅區,形成適合人居住的低密度開發小城鎮,解決車站交通、景觀等問題,並讓這些小城鎮內的居民以捷運作為主要聯外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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