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住進託售屋 當場被抓包




2007/11/07 15:13

房仲住進託售屋 當場被抓包
浴室擺盥洗用品 業者:已開除願賠償
        

陳先生表示,9月29日他將位於新竹縣竹東鎮的房屋,委託太平洋房屋新竹市園區店銷售,沒想到負責的業務員竟私自住進他的房子裡,被他當場抓到。太平洋房屋新竹區經理高國隆表示,已開除這名業務員,並願意賠償陳先生損失。律師表示,陳先生可向業務員求償,太平洋房屋也須負連帶責任。報導╱投訴組


「業務員居然住到我的房子裡,太離譜了。」陳先生氣憤地表示,9月29日他將位於新竹縣竹東鎮的房屋,委託太平洋房屋新竹市園區直營店賣屋,之後他多次回去探視,發現空屋子內,莫名多了許多個人物品,像浴室多了牙刷、牙膏、洗髮精等盥洗用品,浴室內的衣架上掛有毛巾、衣物等,甚至有一次客廳的窗戶沒關上,雨水潑進室內,造成地板積水。

陳先生雖覺得有異,但因未抓到偷住者是誰,未向仲介業者反映。10月8日,他再次回去探視,當場抓到偷住者,竟然是負責售屋的太平洋徐姓業務員。陳先生說,他一進入屋內,發現電燈是亮的,房間有聲音,走進房間一看,發現徐男正在房間內打地舖睡覺,他氣得大罵,徐男才睡眼惺忪地起身著衣,收拾棉被、衣物等私人物品,並交還房屋鑰匙後離去。
對此,徐姓業務員坦承未經陳先生同意私自入住,指是因經濟有困難,願賠償陳先生地板積水的修繕費。太平洋房屋新竹區經理高國隆表示,已將這名業務員免職,並請陳先生估價地板積水的修繕費,會負責修護到好,太平洋房屋也將負擔租金、並免費為陳先生售屋。不過,陳先生拒絕僅以此為補償,雙方還在協商中。

可索賠要求支付租金
宇軒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廖芳萱表示,徐姓業務員利用職務之便,在無租賃契約的情況下,私自住進陳先生所託售的房屋中,陳先生可要求徐男支付私自居住時期的租金及毀損房屋的費用;另外,太平洋房屋也有督導不周的責任,須負連帶責任。

委託售屋注意事項
1.應簽訂契約,口頭約定事項務必以書面列於契約中。
2.委託售屋通常會交付鑰匙給業務員,可在契約中約定,僅提供攜帶買方看屋,不得私用,並訂違約條款。
3.應不定時前往查視,或請鄰居協助注意屋況。
資料來源:消基會、《蘋果》資料室 --發布時間:2007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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