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雇主濫用 勞委會研擬無薪假定型化契約


中時 更新日期:2008/12/24 04:34 薛孟杰/台北報導



勞工團體昨日到勞委會陳情抗議,要求勞委會逕行宣佈無薪休假違法。對此,勞委會指出,已著手研擬「無薪假定型化契約」,做為勞資雙方未來合意「參考」。契約中將明定勞工在無薪假期間,有權主動終止契約,雇主須給付資遣費,若符合退休條件,必須支付退休金,以防止雇主藉無薪假規避資遣費及退休金。



無薪休假席捲全球,台灣也不例外,約八百位勞工團體代表昨日往勞委會抗議,要求勞委會明文禁止無薪休假。



儘管勞委會主委王如玄並未出面接受陳情,但勞委會方面透露,勞委會近期之內,將會再度針對無薪休假泛濫一事昨出政策宣示。而在此之前,勞委會已著手研擬定型化契約,提供勞資雙方作為「合意」無薪休假時的參考標準。不過,由於勞委會表示,將不會以定型化契約的名稱提出該文件,未來該文件有多少法律效力,還有待進一步商榷。



勞委會官員透露,無薪休假牽涉的勞動法令相當多,其中,屬於現有勞動法令已經載明的部分,不會在契約中出現,例如無薪休假最低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勞保投保薪資應按照實際領取薪資繳交等。



至於勞退新制是否要按照勞雇雙方原先約定投保薪資投保,則會列明在契約中,希望由勞資雙方合議。此外,為保障無薪假勞工如果最後決定離職,可以領取資遣費,契約中將載明,在無薪假期間勞工要求終止契約,雇主仍應給付資遣費及退休金。



針對勞團要求無薪假應「一個月」簽訂一次,是否要列明在定型化契約中,勞委會指出,目前尚未做最後決定。但文件將明訂,若契約期限到期後要展延,必須徵得勞工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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