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農津貼排富相關問答集

老農津貼排富相關問答集

1.老農津貼排富規定實施時間及適用對象?

答: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申領及核發辦法於101年7月24日修正公布,自102年1月1日起新申請老農津貼者開始受排富規定限制。

2.老農津貼排富規定?

答:(1)所得方面:最近1年度農業所得以外之個人綜合所得總額,合計達50萬元以上者,不能領取老農津貼。

       (2)不動產方面:扣除農地、農舍後,個人所有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超過500萬元以上者,不能領取老農津貼;

但是,沒有農舍,而且是個人所有實際居住之唯一房屋,該房屋及土地價值最多可以扣除400萬元。

上述土地之價值以公告土地現值計算;房屋之價值以評定標準價格計算。

3.何謂「最近1年度」之所得?

 答:指財稅機關提供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年度之農業所得以外之個人綜合所得各類所得總額。

102年為例,係以已建置完整之100年度個人綜合所
得資料為審核依據。

4.何謂「農業所得」?

答:(1)農業所得:指所得稅法第14條所定第6類之自力耕作、漁、牧、林之所得。

       (2)非農業所得:包含薪資所得、存款利息、股利所得、租金所得、財產交易所得、中獎獎金等。

       (3)其他:老農津貼、休耕補助、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天然災害救助金等政府補助款或本人存款、股票均不計算。

5.何謂「農地」?

 答:(1)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0歀之農業用地。

        (2)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並取得農業主管機關核發該土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之土地。

6.何謂「農舍」?

 答:指農業用地上之房屋,其使用執照登載為農舍者。

7.所得及不動產價值之查詢管道?

答:(1)所得:欲了解最近1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可至國稅局申請「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2)不動產:房屋價值可參考房屋稅單所載資料,或至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查調個人財產清冊;土地公告現值可至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查詢(http..//www.land.moi.gov.tw/chhtml/landvalue.asp?cid=100)

8.提出申請時因不動產超過500萬而不符老農津貼申領資格,如果經過異動後已未超過500萬,是否仍可領津貼?

答:依規定,有不動產價值超過500萬元之情形者不予發給老農津貼,或停止發給至其原因消失之當月止。

所以如有不動產異動後已符合請領規定者,得檢具稅捐稽徵機關核發之個人財產證明文件或最新土地建物登記謄本等資料,向勞工保險局提出。

經審核已符合請領資格者,將自不合格原因消失之次月發給老農津貼。                                                                  (保險部/劉梨雪)

文章轉載:蘆竹鄉農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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